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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占储户款49万元 安徽怀远一女行长获刑13年


 

  日前,安徽蚌埠市怀远县法院审结一起职务侵占案,蚌埠市商业银行怀远老西门支行原行长周玲(女)将49万元储户存款占为己有,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。

  经法院查明,2002年2月27日、3月12日,周玲(女)利用职务之便,两次分别将该行储户怀远县某汽车附件制造有限公司账户上的20万元、10万元私自转入另一储户怀远县某文具经营部的账户,又借用该文具经营部的印章取出现金;2003年5月14日、7月27日、8月28日,周玲以该文具经营部的名义,使用盖有其经营部印章的现金支票,分别直接从怀远县某汽车附件制造有限公司账户上提取现金5万元、5万元、9万元。至此,共计有49万元储户存款被周玲占为己有。案发后,周玲及其家人退回赃款10万元和桑塔纳汽车一辆、住房一套。

新华网·邓福民 李新



    
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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