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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部系统高空、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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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部、建筑工会全国委员会: 六月十日「63」建字第141号、「63」建会和第294号来文收悉。我部同意建筑工地的专业架子工和专业烟囱工列为高空作业工种:露天矿山人力推车工、火车船舶装卸原料、燃料、成品的专业人力装卸搬运工、地质勘探工地的人力运输工列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。当他们年老退休的时候,如果符合《国务院关于工人、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(草案)》(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草案)第六条的规定,可以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工人、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》第二条(二)项享受提前退休待遇。 关于常年在4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工作的职工,其工龄折算,可以根据中央精简小组、劳动部、全国总工会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批复西藏工委精简办公室、西藏劳动局、西藏总工会关于在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工龄折算问题的复电的精神处理。即:常年居住在4500米以上高原地区的职工,每在此地区工作满一年,其工龄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;常年在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的职工,每在此地区流动工作满一年,其工龄按一年另三个月计算。上述职工年老退休的时候,可以参照《国务院关于工人、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》第二条(二)项办理。其提前退休的条件,属于常年居住在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的,可参照实施细则(草案)第六条第三项规定执行;属于常年在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的,可以参照实施细则(草案)第六条第二项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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