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国论文网 >> 论文 >> 法律论文 >> 民法论文 >> 婚姻家庭法论文 >> 婚姻家庭常识 >> 文章正文
 

夫妻一方死亡,共同财产如何分割?


 

    我国《继承法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,除有约定的以外,如果分割遗产,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,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。

    由此可见,夫妻一方死亡,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,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,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,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,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。



    
 
 
  • 上一个文章:
  •  
  • 下一个文章: